关于修改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《关于修改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......
辐字[2010]005号
为了促进我国辐照食品加工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,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,保证辐照食品加工质量,扩大社会对辐照食品的信誉度,经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授权,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辐射加工专业委员会在业内组织实施“辐照食品加工信誉单位”认证考核工作。现将《辐照食品加工信誉单位认证办法》发给你们。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证对象
业内从事食品辐照加工的会员单位。
二、认证程序
1.自愿申报;
2.评议考核;
3.公示与函询;
4.报协会批准,授予证书与标牌。
三、管理与监督
1. 每年复审一次,连续三年通过复审的单位,报请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审核,授予“辐照食品加工优(A)级单位”;连续五年通过复审者,将授予“辐照食品加工品牌信誉单位”
2. 公众监督。经证实不符合“辐照食品加工信誉单位”条件,社会信誉受损,视情节轻重,给予“警示”或“取消”资格处理
四、认证费用
1. 属“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认证合格单位”,且年检合格者收取工本费1000元;未获得“行业认证合格单位”资格的会员单位收取1500元。
2. 复审费每次500元。
五、申报时间凡参加信誉认证单位请填写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,务于3月31日前寄送辐射加工专委会办公室。
通讯地址: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甲1号东配楼三楼 邮编:100190
联系人:侯福珍 陈 勇 电话:010-62611068 62629665
E-Mail: 88rpc@163.com
附件:
1.认证办法
2.认证申请表
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辐射加工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