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修改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《关于修改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......
辐字[2010]001号
有关单位:
为促进我国辐射加工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,提升全行业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综合竞争力,引导和规范成员单位市场行为,经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批准,辐射加工专委会从2005年起在全国辐射加工领域分批组织实施了“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认证合格单位”(以下简称“行业认证合格单位”)认定考核工作,先后已有三批共40多家单位通过认证。这些单位构成了我国辐射加工行业骨干力量,为行业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。
经研究决定,现开展第四批“行业认证合格单位”的认证工作,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向辐射加工专委会提出申请。申请单位请按照《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填写申请表,所填内容必须真实,数据要核实无误。
行业认证合格单位的组织实施,坚持自愿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专委会在实施认证活动过程中,接受业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监督,欢迎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,以便把工作做的更好。
申报截止时间:2010年1月30日
材料邮寄地址: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甲1号东配楼 辐射加工专业委员会 邮 编:100190
联 系 人:侯福珍 陈 勇
咨询电话:010-62611068 62629665
E-Mail: 88rpc@163.com
附: 1.管理办法
2.申请表
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辐射加工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